发布会现场 浙江在线记者田雨阳 摄
今年的发布活动共评选出来自中国联通、中国电信、鹏城实验室等15项具有国际代表性的年度领先科技成果,以及5项提名成果。活动现场同时还向积极参与活动组织并取得突出成效的6家单位颁发了“卓越组织”纪念证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科学院等。
据悉,世界互联网领先科技成果发布活动旨在展现全球互联网领域最新科技成果,彰显互联网从业者的创造性贡献,搭建全方位的创新交流平台。今年5月,世界互联网大会面向全球广泛征集申报成果,共征集到来自中国、美国、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各类申报成果257项,涵盖5G与6G、IPv6、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多个前沿领域。
发布会现场 浙江在线记者田雨阳 摄
以下为详细名单
2022年世界互联网领先科技成果名单(按现场发布次序)
1.“IPv6+”标准制定、设备研制、组网设计及规模应用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中国电信骨干全光网创新与应用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3.EAGLE 6G:面向6G无线高速接入原型系统及测试环境
——鹏城实验室
4.全球首个集成5G AI处理器的调制解调器及射频系统
——高通公司
5.5G时间关键型通信使能远程操控
——爱立信(中国)通信有限公司
6.欧拉开源操作系统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7.卡巴斯基安全远程工作空间
——卡巴斯基
8.ODPS:数据驱动而生的超大规模多场景融合的大数据计算平台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9.微软第一方数字孪生产品
——微软(中国)有限公司
10.睿鉴数字内容虚假伪造检测系统和设备
——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 北京中科睿鉴科技有限公司
11.龙芯3A5000/3C5000处理器芯片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2.OceanBase原生分布式关系数据库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大规模知识图表示学习的体系化基础算法及开源工具
——清华大学
14.基于数字对象架构的数联网及大数据互操作技术
——北京大学
15.大规模图神经网络模型端云协同计算平台和应用示范
——浙江大学
2022年世界互联网领先科技成果提名项目名单(按视频发布次序)
1.奇安信大禹平台及重大网络安全防护应用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TDSQL――推进数据库基础技术突破与产业分布式技术升级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3.智能汽车行业创新:大算力、高性能融合计算芯片IP平台
——安谋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4.基于高性能人工智能训练芯片的智算集群
——之江实验室
5.文心大模型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世界互联网领先科技成果卓越组织名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中国科学院
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4.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5.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6.浪潮集团
@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